为做好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,根据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种〔2016〕23号),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(区、市)农业主管部门申报的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进行了评审,拟认定第 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(名单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17年1月3日到2017年1月9日)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向我部实名反映。